已更新 18 Sep 2025
自去年3/31號起,台灣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正式上路,至今已經過了一年多的時間,在這期間也有許多規則與條例的修正,直到最近民航局又再次發布了最新版的規則修正,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無人機的管理規則到底有哪些重要的更動吧?
製造者或進口者自行或透過代理商、經銷商或其他第三人於電子商服務 系統販售遙控無人機時.應將註冊、操作注意事項等資訊合併標示。
考量電子商務之購物管道日漸普及,為使大家能於購買前充分了解遙控無人機相關資訊, 並落實產品資訊登錄及標示機制,故要求電商平台需在無人機相關產品頁面上增加以上標示。
學習操作證持有人在持有普通或專業操作證之操作人在旁指導下,學習操
作最大起飛重量未達 二十五公斤之遙控無人機。
鑒於現行實務上有普遍使用最大起飛重量十五公斤以上,未達二十五公斤(Ib規格)之工作機執行飛行任務,故將現行無人機重量之未達十五公斤放寬至未達二十五公斤。
依據普通小型車體檢認定標準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療院所或教學醫 院體格檢查合格或經用航空人員體格檢查合格,並取得有效證明文件。
報考專業證照者不須具普通操作證經歷。簡化報考者經歷資格:
報考Ib級者,縮減為須領有Ia操作證1個月以上經歷。 報考IIc級者.改為須領有基本II級或Ib級操作證3個月以上經歷。 報考基本III級者,縮減為須領有IIc級操作證3個月以上經歷。
術科測驗基本級I級,開放使用符合Ib(15-25公斤)規格之無人機應考。
與農委會跨部會合作,經農政機關登記合格之法人且取得民航局能力審查核
准之業者,其飛航活動許可時間延長至六個月。 考量遙控無人機於農業用途使用之特性,其作業時間易連續超過三個月,有別於其他遙控無人機之飛航活動,故將飛行活動許可延長,以利農民使用。
中央主管機關得以委託方式委託政府機關(構)或團體辦理會商及同意作業。
由於無人機管理規則變動頻繁,相關無人機法規請仍以民航局網站公告為主。
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2292&la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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